← 返回指南菲律宾试用期最长能有多久
4/1/2026
一般规则\n\n按菲律宾 Labor Code Article 296,一般试用期不得超过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六个月。这是最常被引用的基本规则。\n\n## 为什么很多人会误解\n\n很多人把试用期理解成公司想写多久就多久,但 Article 296 的一般规则并不是这样。除非属于法律明确允许的特殊情形,比如学徒协议约定较长期限,否则通常还是回到六个月这一基本上限。\n\n## 试用期内公司能否解除关系\n\nArticle 296 同时也写到,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,若存在正当理由,或者未达到雇主在入职时已告知的合理转正标准,雇主可以终止试用关系。\n\n## 员工最该注意什么\n\n最关键的一点不是只记住六个月,而是确认雇主是否在员工入职时就把合理的转正标准说明清楚。很多争议都发生在这一点。\n\n## 读规则时要保留余地\n\n具体岗位、学校教职、学徒安排等,可能适用特别规则。这里说的是一般劳动法框架下的通常做法,不代替个案法律意见。